4月19日,我在抖音上误充590元,在此之前之前,我从未在抖音平台充值过抖币,我联系客服要求退款,抖币充值金额过高,我无法承担,可抖音却说是不支持退款霸王条款,第三十九条【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换言之,我是否选择抖音,是否在抖音消费,是否购买或购买多少虚拟礼物或其他抖音提供的服务,都应当是我说了算。 如果平台采用充值消费的模式,却禁止用户退款,那么充值的现金或兑换的虚拟币必须留在平台账户内。唯一的选择就是在平台消费,即便你已经不想购买任何东西。这不等于变相的强制交易么?它完全剥夺了用户拒绝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帮我处理一下退款事宜